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

我不是品牌,不需要代言人

人总是在有意无意间,以自以为是的揣测,推理,解说一件事的起因,擅自定下结论,却忘了原来自己并不是当事人。

这篇并不针对任何人,欢迎对号入座。
我只是在陈述,一个人性上的缺陷。

其实有时候,你对一件事的了解并不深入,甚至可以说是毫无概念,不知道,等等...... 但是,往往就会依你对当事人或某件事的“自以为是”的了解,进而揣测,加上煞有其事的推理,僵自自导自演,描述整个过程,最后在来个conclusion,为故事画上“完美”的句点。

这故事熟息吧。身旁总会有很多例子,有时候主角还可能是自己呢。(不管是哪方面的主角)

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是知也。曾几何时,把它当座右铭看待的我,有时也会犯下这个错误。

闲时莫论人非。谨记切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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